据了解,当前,江苏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仍然存在。《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对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违反“六个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通知》明确,禁止占用耕地种植严重破坏耕作层的林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要依据相关规划,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状况科学开展湿地修复和退圩还湖,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手段,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摸排清查违反“六个严禁”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具体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查处整改。
地方各级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负总责,强化对下一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坚守底线、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