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制定了《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点对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资金管理、保险方案、保障措施、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分为两类: 一是中央补贴险种,包括种植业的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三大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制种;养殖业的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林业的公益林、商品林;以及涉藏特定品种青稞、牦牛、藏系羊。 二是省级财政奖补(含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品种,奖补资金重点支持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川菜、川果等优势特色产业;蔬菜肉蛋、水果水产、牦牛藏系羊的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等特色保险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期货”等。
《管理办法》指出,保险责任涵盖四川省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中央补贴险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科学合理的设置相对免赔;地方补贴险种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由承保机构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当地财政、农业农村、林草、保险监管等部门和农户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率应该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
同时,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承保机构逐步建立中央补贴险种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水平,适当降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