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围绕拓展内外贸一体化大通道、深化物流通关便利化改革、提升蔬菜现代化种植水平、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等10个方面,提出了24项具体措施,通过扩规模、优结构、拓市场,坚持强链、补链、延链、固链,力争用2—3年时间蔬菜出口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着力打造全国高品质蔬菜生产示范区、南方高能级农产品进出口枢纽区、全省高效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区,为湖南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探索改革新路径。
支持永州蔬菜出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永州全省蔬菜出口先行区和桥头堡作用,通过扩规模、优结构、拓市场,坚持强链、补链、延链、固链,力争用2-3年时间蔬菜出口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着力打造全国高品质蔬菜生产示范区、南方高能级农产品进出口枢纽区、全省高效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区,为湖南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探索改革新路径。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拓展内外贸一体化大通道
1.打通港珠澳大桥出口新通道。支持永州市在巩固深圳口岸蔬菜出口的基础上,依托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在珠海市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以“飞地模式”探索建设农产品出口交易集配中心,打造直通港澳、辐射东盟的新通道。
2.提升永州陆港辐射能级。支持永州陆港引入超高压灭菌保鲜(High Pressure Processing,HPP)等先进技术,赋能鲜活农产品加工产业,依托公水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枢纽,扩大运输半径利用 RCEP 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市场。
3.推动全省蔬菜产业区域联动发展。依托永州市蔬菜外贸出口枢纽,联动长沙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永州和常德首衡城、中农批冷链湘南冷鲜城等平台,辐射带动全省农产品生产及出口布局优化及结构调整。提升城陵矶港、长江荆江门码头、虞公港等农产品运输集散口岸功能,与永州市共建“东拓长三角,南融粤港澳”的全省农产品贸易新格局。
二、深化物流通关便利化改革
4.创建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区。支持永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专项。支持永州市申报“供港蔬菜物流园项目”,围绕蔬菜出口打造快捷物流。指导永州市编制蔬菜产业冷链物流基地和设施规划,建立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到2026年,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化效率大幅提升,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5%以上。
5.创新便利化通关监管模式。探索推进从永州市直通供港模式的水果蔬菜实施拼装运输。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监管模式相结合,提高海关监管效率。结合海关日常监管和生产过程的风险监控,实现出口环节的即报即检即放。
6.优化“绿色通道”查验方式。探索建立海关监管信息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查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供港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免开箱免费通行。以开展“绿色通道”集散预约试点为契机,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一体化管理,统一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运输通道,共享监管信息。2024-2026年,每年过境“绿色通道”车次量增长 200%以上。
三、提升蔬菜现代化种植水平
7.开展蔬菜生产“标准地”改革。支持以“企业投建+村集体流转+农户入股”模式建设高标准基地,以国有资产或村集体资产租赁方式招引经营主体入驻。以设施大棚、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智能等项目,支持永州市对现有规模蔬菜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认定基地提质改造,打造一批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示范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到2026年,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稳定在5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基地20万亩以上。
8.创新设施农业发展模式。支持永州市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以PBOS模式(规划Plan+建设Build+招商运营Operate+资源共享Share)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应用“一棚多用”“复合大棚”等节约集约用地做法,支持永州市综合利用育秧大棚发展设施蔬菜,到2026年,新(改)建集中育秧设施370万平方米左右,中央按总投资额30%的标准补贴2.2亿元左右,省级按总投资额10%的标准补贴7300万元左右,并加强业务指导。支持推广粮菜轮作、间作、套种等技术,创新发展田菜、水菜、林菜厂菜等模式,对利用园区闲置厂房进行蔬菜种植或加工(含食用菌)给予租金优惠。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开展蔬菜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鼓励永州市已列入建设方案的光伏项目采取农光互补模式,与设施蔬菜项目有机结合,推动土地综合利用。到2026年,新增设施棚架蔬菜面积2万亩以上。
9.探索机械化数字化转型。支持湖南智能农机创新研发中心在永州市率先推广蔬菜生产相关创新机具。对符合条件的蔬菜(含食用菌)生产机具发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高端智能、绿色环保农机实行“优机优补”。总结祁阳德辉农业省级数字蔬菜试点项目等数字化转型升级经验,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覆盖生产、加工、贮运、经营、管理、服务全链条的大数据服务平台。
四、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10.构建三级联动招商机制。支持永州市围绕蔬菜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以招引链主企业为重点,以湘商回归和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设立项目要素前置保障专班,探索“县出击、市协调、省对接”的联动招商机制,引入鲜活农产品贸易商、加工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两年内招引同一产业链5家以上企业的园区,根据企业投资情况及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情况,最高奖励园区200万元。鼓励市县引入链主企业,根据链主企业新进配套企业投资情况及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情况,给予市县政府适当奖励。对湘商回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11.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扩能。支持永州市优先创建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列永州市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标,到2026年,全市蔬菜类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翻倍。充分利用境外商协会资源,支持永州市组织蔬菜出口企业到境外“抱团”参展或办展,组织举办东盟湖南(永州)名优产品交易会暨首届永州蔬菜博览会。实施“智赋万企”行动,从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中,自2024到2026年每年2000万元,用于支持永州市蔬菜加工类企业转型升级扩能。支持永州市蔬菜企业加工设施升级改造,到2026年,每年支持资金不少于全省农产品加工设施奖补资金的10%。加快培育蔬菜精深加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2.探索联农带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联动,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联农带农协同服务长效机制。支持永州市将联农带农效果评价列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内容。
五、构建高能级蔬菜品牌矩阵
13.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蔬菜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布“湘江源”“永州之野”等区域公用品牌标准体系,构建和完善一批特色优势蔬菜单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支持永州市探索富硒功能农业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出口粤港澳大湾区的蔬菜标准体系。
14.创新可溯源质量检测体系。支持永州市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建设CNAS实验室,为授权使用公用品牌的企业提供价优、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成本下降30%以上。利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公用品牌赋能,推行“合格证+检贴联动”智慧监管模式,所有蔬菜产品一单一检、一检一码、码码可查,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 98.5%以上。
15.探索市场化品牌推广体系。支持永州市开展公用品牌市场化运营试点,联合知名企业品牌打造公用品牌联盟体系,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每年安排刊播一定频次的区域公用品牌公益广告,进一步提升永州蔬菜品牌在省内外的美誉度知名度。
六、探索三产融合发展新模式
16.探索蔬菜加工多元模式。支持永州陆港打造世界食品港,发展以食品保鲜加工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乡镇布局初加工厂,培育符合国际食品出口标准的“即食、即热、即烹、即配”(4R)预制菜企业,探索建立南方地区蔬菜(鲜果)期货交易中心,加快探索“种植基地+蔬菜工厂+集配中心+外贸企业”农业精深加工新路径。支持永州市申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加快建设示范园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水电路、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在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之外,设立农产品加工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蔬菜加工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精深加工生产线、设施设备。到2026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倍增。
17.拓展产业融合新业态。支持永州市创新“硒+蔬菜+精深加工+康养旅游”农旅共生模式,打造推介永州富硒菜精品旅游线路,创建一批省级和美乡村、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鼓励探索中央厨房、直供直销、订单种植等蔬菜产业与加工流通融合模式,支持开展蔬菜认养农业、“伴手礼”“后备箱”等“产品+服务”新消费试点。到2026年,建成省级以上农文旅融合精品线路1-2条。
七、强化智力支撑
18.开展科技创新。组建岳麓山实验室永州蔬菜试验基地,柔性引进荷兰瓦格宁根大学、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省食用菌研究所等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与永州市蔬菜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成果转化应用,在有条件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鼓励相关科研成果在永州率先落地。
19.培育职业菜农。支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蔬菜相关专业,在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中增设永州试验站,鼓励省内外农业类院校以分级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方式,组织蔬菜基地农户开展专业研修,加快培育一批懂技术、擅经营、会管理、能服务的高素质职业菜农。
20.加强精准引才。向永州市选派由院士领衔、科技特派员为主体、国际专业技术团队为支撑、服务期三年的蔬菜专家服务团。从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分批次选派10名左右熟悉政策了解产业的骨干力量,到永州市蔬菜主产县挂职科技副县长。选派人员考核等次与服务地蔬菜产业发展主要指标挂钩。
八、强化用地保障
21.创新用地政策。支持永州市以蔬菜种植为主的镇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蔬菜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灵活供应。强化分拣包装、冷链储运、质量检测、信息智能、脱水加工、净菜加工、晾晒烘干、集中看护、农资存放等配套设施用地审批服务,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无需办理农转用审批。鼓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蔬菜产地初加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投资主体兴办蔬菜加工企业。支持结合蔬菜种植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安排少量建设用地,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保障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合理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有序开展流转土地不动产登记,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
九、强化资金支持
22.组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现有涉农类基金作用,鼓励永州市在条件成熟时新设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拨改投”方式培育带动蔬菜产业集群发展。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在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永州市倾斜。
23.创新投贷保联动新模式。支持永州市开展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投贷联动创新,加快推动土地经营权物权保护。根据国家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农业生产设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以市场化改革财政奖补机制,对蔬菜价格指数、质量安全大棚蔬菜、出口信用、汇率风险保险等推广应用实行降费补贴超额补偿、绩效奖补。支持探索“保险+”的增信融资新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金融措施,探索推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改革。
十、强化组织保障
24.建立推动落实工作机制。永州市及相关县市区要强化主体意识,加快制定良产、良运、良检、良融、良技、良销等系统性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落实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按既定目标扎实有序推进。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委改革办开展督察、加强政策效果评估,省财政厅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省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