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成立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健全涉农金融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激励机制,将金融服务龙头企业作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指数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龙头企业的积极性。
方案明确,搭建省、市两级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对龙头企业等涉农主体的信息归集机制;优化银担合作模式,延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聚焦农业产业内在吸引力,鼓励各类基金投资龙头企业。同时,方案在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强化农业风险保障、提升专属金融服务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
方案指出,到2025年,陕西省龙头企业在数量、产能及金融工具运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金融支持龙头企业的稳定模式,信贷、保险、担保、直接融资等工具全面协同;力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达到800家,百亿元级产值龙头企业达到两家、30亿元级8家、10亿元级20家,农业类上市企业达到3-5家,储备上市后备企业超过1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