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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申报农业“火花技术”!截至7月10号!
2022-06-10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阅读量:6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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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发挥农业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我部决定征集处于萌芽状态或成长阶段、尚未大面积推广、但未来有可能对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农业科技成果(以下简称农业“火花技术”)。对未获得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国际合作等经费支持的,经评估论证,符合条件的将列入农业“火花技术”成果库,并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多元化支持培育范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农业农村学科领域,以及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微生物组学、农用新材料、智慧农业等前沿交叉领域农业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

(一)对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或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尤其对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及油料等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能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在理论、技术或方法上有一定程度创新和突破,具有较高科学价值、较大应用潜力与发展前景;

(三)经济实用、便捷轻简;

(四)潜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三、推荐渠道

(一)自主推荐。成果所有权单位(含企业)或个人自主推荐。

(二)单位推荐。部属相关事业单位,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涉农科研院所(所一级)和高等院校(学院一级),涉农全国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择优推荐。

(三)专家推荐。农业领域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或2名以上副高级职称专家联合推荐。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时间。农业“火花技术”征集工作持续开展、分批进行,欢迎有关单位和人员踊跃推荐。第一批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

(二)推荐材料要求。不同推荐渠道填写提交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并提供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成果拥有权为个人的,需提供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能反映成果核心技术的图片或视频材料,图片3—5张,清晰自然,大于2.0M,JPEG格式;视频时长3—5分钟,画质清晰,播放流畅,MP4格式。

(三)材料提交方式。推荐材料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按照两个步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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