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意识,规范备案。加强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设施经营主体等农业企业设施农用地备案宣传,引导建立设施农用地备案意识;组织召开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培训会,指导各街镇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有效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秩序,杜绝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乱象的产生。
三是加强监管,全面排查。以农地农用为原则,建立“棚长制”设施农业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对开展全区范围设施农业开展无死角排查。在重点设施园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园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对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将设施农业闲置、土地撂荒问题统一管理,利用手机app软件,将所有耕地地块进行编号,实时更新土地种植现状,动态分析耕地情况,指导农民开展设施和耕地种植;加强巡查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