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010-53329002
微信
我要采购>>发布产品>>
热门分类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产业要闻
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河北改进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2020-04-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阅读量:88 评论:0
0
        4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保障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从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严格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程序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服务与监管五部分,明确了河北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措施。

       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实施意见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两种情况。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实施意见提出,作物种植(含工厂化作物栽培)和食用菌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为生产服务配建的看护房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

       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生产和奶业振兴,生猪和奶牛养殖不受15亩上限规定。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严格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实施意见规定,对于作物种植中一些设施建设破坏耕地耕作层、又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也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

       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其中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规模化生猪和奶牛养殖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15%,但最多不超过30亩;其他畜禽养殖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10%,最多不超过20亩。对于水产养殖设施,坚决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来源:河北新闻网

我要评论
0相关评论
相关信息
  • [辽宁]事关黑土地!定了,1350万亩!2024-04-02今年,辽宁省要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350万亩,...
  • 大连市6家生产单位设施大樱桃样品随机抽检合格2024-04-02为进一步加强大连市地产设施大樱桃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市民食用和休闲采摘安全,按照大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春季系列行动要求,3月
  • 沈阳市日光温室蔬菜生产机械化作业现场观摩培训2024-04-023月20日,沈阳市日光温室蔬菜生产机械化作业现场观摩培训会在康平县召开,进一步推动日光温室蔬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及配套装备推广,提升蔬菜种植全程机械化水平。设施蔬菜撒肥机、起垄覆膜施肥铺滴灌管一体机、移
  • 【直击现场】2024 年智能农机跨界应用论坛成功2024-04-013月29日,2024 年智能农机跨界应用论坛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功举办。
  • 手机成了“新农具” “云”上春耕尽显科技范2024-04-01在这里,手机也成了“新农具”,农艺师可以实时通过手机全天候监控大棚种植情况,并且对温度、光照等进行实时调节,根据作物的不同过程进行智能调节。  
  • 江西赣州:智慧育秧助力粮食生产2024-04-01赣州市南康区横市镇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育秧工厂,村民在管护水稻秧苗。人民网 朱海鹏摄人民网赣州3月28日电(朱海鹏)3月27日,江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刘永昌:推进2024-03-28多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设施农业蓬勃发展,...
  • 2024第三届全国果蔬产业链交流会在泰安顺利举办2024-03-283月27日,由中国蔬菜流通协会指导,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2024第三届全国果蔬产业链交流会”活动,在山东省泰安市顺利举办。
  • 现场 | 2024全国农业机械展览会盛大开幕2024-03-283月28日,2024全国农业机械展览会(以下简称全国农机展)在河南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拉开帷幕。据悉这是春季农机展会的压台大戏,
  • 朔州市推动蔬菜产业不断提质增效2024-03-27走进朔州市天锦泽农牧有限公司的蔬菜大棚里,一根根黄瓜挂在绿油油的瓜藤上,长势喜人,种植户一边采摘成熟的黄瓜,一边介绍说,
  • 温室网 版权所有 2000-2022 服务热线:010-53329002 请与我们链接:cnga@cngreenhouse.com京ICP备0905014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997